交换货物、服务和资金是现代文明最古老的做法之一。它也是其增长、发展和进步的主要动力之一。自古以来,国际贸易塑造了世界,它仍然对社会采取的方向负责,以提高他们在全球经济市场中的地位。
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国际性质的交易一直在急剧而稳定地增长。技术进步、物流基础设施和自动化促进了更快、更可靠的陆、海、空运输和储存,这就是为什么贸易货物的吞吐量比50年前高出10倍。
随着我们社会经济体系的发展,规范国际贸易的需求成倍增加。因此,在20世纪初,美国国会通过了《国际贸易法》。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规则 成立了。这标志着不同国家和经济区之间更高标准的信任发展的开始。
在这个Incoterms 2020指南中,我们将概述这套规则所涵盖的一切,以及影响国际销售合同两端的销售方和购买方的所有细节。
建立国际贸易规则的必要性
纵观历史,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越来越复杂,范围也越来越大,因此有必要将控制和维护构成贸易体系的所有不同过程和程序所需的专门部门纳入其中。
因此,当一个部门管理库存和订单时,另一个部门负责货物运输活动。然后是负责平衡支付、汇率和海关处理的部门。所有的人都在交替工作,所以整个贸易 "机器 "可以高效地运转。
在新的全球经济模式下确立的贸易趋势,促使公共管理部门和私营公司推动更好的国际商业法规,以确保公平、安全、稳定和可控的货物流动。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基础
由于需要实施国际贸易规则,因此需要成立一些组织,将所有处理国际贸易的公司和公共实体都归入其旗下。其中最著名的国际组织有:
- 世界贸易组织(世贸组织);
- 国际商会(国际商会);
-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 国际报关行协会联合会(国际佛光会(IFCBA));
- 国际货运代理协会联合会(FIATA);
- 国际海事组织(IMO);
- 国际铁路运输政府间组织(侨联);
- 国际道路运输联盟(IRU);
- ǞǞǞ 国际航空运输协会 (IATA).
这些组织大多对起草有关国际销售和运输实物货物交易的建议和法规至关重要,特别是在转运物流和金融领域。
由于有这么多不同的国家和其他经济-财政区域之间的贸易,有关合法贸易的国家立法几乎从未超出一个国家的领域。这包括不同的文化、社会和商业习俗以及语言。
在考虑国际贸易时,这就是困难出现的地方。卖方和买方之间的分歧可能会激起合同违约,并扰乱交货链。
为了消除潜在挫折的风险,1936年,国际商会(ICC)提出了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简称 在国际性的 ǞǞǞ淘宝网 条款) - 一套旨在规范货物交付条件并为国际贸易交易提供法律保护的规则。
什么是Incoterms®规则?
Incoterms®规则清楚而准确地概述了双方(卖方和买方)在共同签署的国际销售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该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作为销售对象的货物的交付条款。
有 五个关键方面 这是由Incoterms®规则定义的。
- 国际销售合同中分配给卖方和买方的关于货物交付的责任。
- 哪一方负责属于物流链的不同步骤和操作的费用(货物包装、租用运输工具、装卸运输车辆、堆放和卸货等)。
- 哪一方负责货物在物流链某些环节的安全风险和保险费用,以及交付旅程。
- 在法律要求的情况下,哪一方负责执行货物的清关程序。
- 货物的风险在什么时候从卖方转移到买方,哪些是交付货物的时间和地点。
在我们指出Incoterms®规则所涵盖的内容和不涵盖的内容之前,我们想指出,这些规则并不构成销售合同的全部内容,而是将重点主要放在货物的交付方面。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规定了哪些内容?
通过检查Incoterms®规则,我们收集了 十个方面 它们是如何界定销售方和购买方在交付货物时的义务的。我们在此列出。
- 出售方的承诺:
- 根据国际销售合同中列出的条款,在销售发票旁交付货物。
- 获得授权、许可证、出口清关、进口清关、安全认证和其他有关货物销售的正式许可。
- 起草保险和运输合同。
- 有效地交付货物,直到风险转移点。
- 风险转移。
- 费用分摊。
- 及时通知购买方货物的交付情况。
- 证明和记录货物的交付。
- 对货物进行检查、包装和贴标签。
- 协助购买方提供所要求的关于货物交付和任何相关费用的信息。
- 购买方的承诺:
- 按照国际销售合同中所列条款支付货款。
- 获得授权、许可证、出口清关、进口清关、安全认证和其他有关购置货物的正式许可。
- 起草保险和运输合同。
- 从风险转移点有效接收货物。
- 风险转移。
- 费用分摊。
- 及时通知销售方收到货物的情况。
- 证明和记录货物的接收情况。
- 对货物的检查。
- 协助销售方提供所要求的有关接收货物和任何相关费用的任何信息。
什么不受Incoterms®规则的约束?
早些时候,我们提到,Incoterms®规则主要集中在定义销售和购买双方在货物交付方面的承诺。有些方面,如销售交易的商业部分,不在Incoterms®起草的规定范围内。
有 五个主要方面 在国际销售合同中,Incoterms®规则并不适用。
- 运输承运人与买方或卖方之间的合同中所列的条件。
- 货物所有权转让的条件。
- 支付条款,包括货物的价格和结算销售交易时使用的支付方式。
- 规范合同违约的条件,包括解决的手段。
- 关于货物条件和交付的任何责任豁免。
上述方面必须在销售合同中得到适当的界定,以便双方都能审查并相互同意所列条件。
另一个超出Incoterms®规则范围的领域是货物和服务的营销。在合同违约的情况下,这一点很重要,请记住。
一个关键的细节也值得记住,即使国际支付方式没有被Incoterms®规则明确规定,但它们经常在合同中被提及并保持密切的关系。因此,这需要在合同中明确列出,因为外面的支付合同可能会有其他说明。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规则对谁重要?
One fact about the Incoterms® rules should be very clear to the selling and the buying party and everyone involved in the worldwide trade of goods –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规则并不是强制性的.但是,它们对于交付链中的每一个操作都是极其重要和关键的,能够正常和有效地工作。
因此,这些规则被广泛实施并纳入国际销售合同中是一种常见的做法。
国际供应链中不同规模和重要性的专业团队和公司在开展业务时应仔细关注Incoterms®规则并考虑其指导。这些公司中的一些包括
- 航空货运运营商。
- 航空货运代理。
- 商业 港口 管理团队。
- 海关人员。
- 经销商。
- 出口和进口公司。
- 外贸顾问。
- 货运代理公司。
- 金融服务。
- 公共行政部门中的外贸主管。
- 国际物流运营商。
- 保险公司。
- 公路运输车。
- 铁路运营商。
- 安全咨询公司。
- 船务代理。
- 运输公司。
- 安全服务。
- 运输中心管理团队。
- 仓库管理员。
2020版《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规则
自1936年首次起草以来,《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已被多次更新和加强。其最新的第九版于2019年9月出版,并在2020年1月1日全面生效。这是我们指南的重点的Incoterms®版本。
2020年Incoterms®包含11个独立的规则,是其英文全称的缩写。以下是2020年Incoterms®规则的清单,包括其缩写和完整描述。
- 淘宝网 - EX W或工作。
- FCA - F芦苇 CA更多
- 基金会 - F芦苇 A旁边的 S臀部。
- 离岸价 - F芦苇 On B理事会。
- CFR - CǞǞǞ 共和国八个。
- CIF - Cost。 I险,以及 F对了。
- CPT - C婚姻 P援助 To;
- CIP - C婚姻和 I担保 P援助到。
- DAP - D捐赠的 At P花边。
- 党卫军 - D在 P系带 U负载。
- DDP - D捐赠的 D义务 P援助。
我们可以将这些术语分为四组,因为我们可以注意到他们都是以这四个字母中的一个开始的。这对于Incoterms®规则的分类是很方便的,因为每个字母组都专门用于规范一个 货物交付的具体地点或运输路段:
- E规则(出发):
- 货物交付地点:在原产地,在销售方的机构。
- 卖方在其机构内交付货物,并将其提供给买方。
- 货物交付地点:在原产地,在销售方的机构。
- F规则(未支付的主要运输工具):
- 货物交付地点:在原产地,当购买方租用运输工具进行交付并支付费用。
- 销售方将货物交付给运输方式而不付款。
- 货物交付地点:在原产地,当购买方租用运输工具进行交付并支付费用。
- C规则(付费的主要车厢):
- 交付货物的地点:在原产地,当销售方租用运输工具进行交付并支付费用。
- 卖方在付款后将货物交付给一个运输方式,并立即转移风险。
- 交付货物的地点:在原产地,当销售方租用运输工具进行交付并支付费用。
- D规则(抵达):
- 货物交付地点:在购买方指定的目的地。
- 卖方负责运输,在最终目的地交付货物,并承担所有风险。
- 货物交付地点:在购买方指定的目的地。
还有一种流行的Incoterms®规则的分类,它是基于 运输方式:
-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规则侧重于 任何形式的运输 是。EXW、FCA、CPT、CIP、DAP、DPU和DDP。
-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规则侧重于 发生在海上或任何内陆水道的运输 是。FAS、FOB、CFR和CIF。
在我们对每个Incoterms®规则进行深入研究之前,我们将在指南中包括国际贸易的一些重要方面。这样,你就会对每条规则的内容有更好的理解。你也会更好地准备好如何根据你的特殊要求正确地执行这些规则。
国际贸易的方方面面
在本节中,我们将简要介绍构成从销售方向购买方交付货物的国际过程的五个主要方面。我们将概述的五点是。
1.运输方式
我们提到,Incoterm®规则可以根据从船方到买方使用哪种运输方式来进行分类。
提及的规则是 海运 (包括内陆水路)是FAS、FOB、CFR和CIF。俗称海上运输,这种运输方式使用各种货船在海港或河港之间运输货物。这可能包括普通货船、多用途船、支线船、油轮、冷藏船、集装箱船、滚装船(运输车辆)、干散货船、畜牧船等等。
四个Incoterms®规则专注于这种运输方式,适用于一般货物类型(干散货、散货、矿石、石油等)的合同交付。它们不适合于集装箱货物。简而言之,所有只在港口之间运输的货物都可以通过这些Incoterms®规则处理。
集装箱化货物 使用海上运输和其他各种货物运输方式运输的货物,如 航空、公路、铁路和多式联运 可以成功地通过其他七个Incoterms®规则来管理。这些规则是EXW, FCA, CPT, CIP, DAP, DPU, 和DDP。这些规则可以适用于上述运输方式的任何组合,除非普通货物完全是港到港的运输。
港口到港口的海上运输,如果涉及分解到达的装载单位,需要在托运人和承运人之间有一个单独的合同。
多式联运可以结合涉及船舶、火车、卡车、飞机和其他运输方式的路线,需要不同的监管规则,因为每次不同的运输方式拦截装运的货物时,装载单位并没有被分解。
2.成本和风险
国际货物的交付伴随着合理的成本和风险。有许多因素会改变交货的成本和风险,这取决于从起点X到终点Y的距离、交货所需的运输方式(或几种方式)、货物的类型和性质(散装、易碎品、牲畜、集装箱货物、托盘货物等),以及国际销售合同中注明的其他规格。
我们可以根据货物的初始或最终交付点,对与国际交付有关的成本和风险进行分类。
- 货物原产地(起始点)的费用和风险:
- 对货物进行核查。
- 货物的包装。
- 负载单元的配置。
- 保险。
- 装载和固定货物以便运输。
- 货物在原产国的运输。
- 出口清关。
- 在离开原产国的港口或码头时处理货物。
- 主要运输工具。
- 货物在目的地(最终点)的费用和风险:
- 保险。
- 在货物到达目的地国家的港口或码头时进行处理。
- 进口清关。
- 货物在目的地国的运输。
- 在目的地点卸货和接收货物。
卖方负责所有的风险,直到货物在指定的日期和时间交付。交付点可以被认为是买卖双方在其国际销售合同中商定的任何东西,因此,交付点可以发生在原产地(销售方的场所),在货物运输过程中的任何地点(分销平台,在登上飞机、铁路、卡车或船舶时,在海关码头等),或在目的地地址(购买方的场所)。
在那里,在交货点,风险在商定的日期和时间从销售方转移到购买方。
物流链过程中的成本和风险方面是货物交付中最关键的环节之一,因此,销售方和购买方都应该问自己以下问题,以便成功起草一份全面有效的销售合同。
- 该特定的销售交易有哪些成本和风险?
- 谁承担与货物交付有关的潜在费用和风险,在何种程度上,以及在交付路线的哪个阶段?
3.运载合同
我们提到,尽管Incoterms®规则只适用于合同的销售部分的监管问题,但其应用强烈地影响着雇用运输载体的条款。
运输合同承载着货物托运人和运输承运人达成的协议条件,是一份完全独立的文件或合同的独立部分,包括商定的Incoterms®规则。
运输公司通常要求承担货物运输费用的一方披露国际销售合同中起草了哪些Incoterms®规则,这样他们就可以根据这些信息发布报价。
4.海关清关(出口和进口)
当涉及到国际贸易时,货物的清关总是在出口(发送货物)和进口(接收货物)时进行。
清关的程序包括检查由销售方运来的装载单位,并管理附带的文件。
根据所有Incoterms®规则,销售方也是负责执行出口清关程序的一方,但EXW(工厂交货)的情况除外,在这种情况下,货物的交付是在上限方的场所内进行的。
同样,当货物到达目的地国家时,购买方要负责办理进口清关手续。这也适用于所有的Incoterms®规则,除了DDP规则(已付关税),其中的条件强调,所有的交货费用和风险都由销售方承担。
5.保险政策
在大多数Incoterms®规则的条件下,签订货物运输保险主要是可选的。唯一的期望是CIF(成本、保险和运费)和CIP(运输保险支付给),其中销售方需要签订运输保险,并覆盖货物的风险或购买方的损害。
这两个Incoterms®规则都是指货物交付中物流链的主要运输阶段;唯一的区别是,其中一个(CIF)仅指海上运输(海运和内河航运),而另一个规则(CIP)适用于属于多式联运的所有模式(海运、铁路、公路、航空或管道)。
在任何情况下,海盗双方可以(单独或相互)同意根据任何Incoterms®规则签订运输保险。强烈建议这样做,因为这可以消除运输链中始终存在的某些风险。
运输保险可以根据保险单中事先商定的条件来签订。这些条件可以说明哪一方为货物投保,并根据交货点和风险转移来承担风险。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20规则解释
在这里,我们将详细介绍每一条Incoterms® 2020规则,并解释它们所涉及的一切,哪些情况最适合某些Incoterms,以及哪些Incoterms对销售方或购买方最有利。
首先,你可以看一下下面的图表,我们清楚地表明,哪些义务是相关方之一所需要的,以及在哪个Incoterms®规则下。
关于交付货物的义务 | Incoterms® 2020规则 |
|||||||||||
淘宝网 | FCA | FCA | 基金会 | 离岸价 | CFR | CPT | CIF | CIP | DAP | 党卫军 | DDP |
|
包装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认证、文件等的出口费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内陆运输货物的装载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出口清关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内陆运输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运输到港口或码头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起运港或码头费用(税收、THC等)。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免费上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主要交通工具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运输保险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在港口或码头卸货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目的地港口或码头费用(税收、THC等)。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进口清关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从港口或码头到目的地的运输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从最终运输工具上卸下货物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销售公司根据所述规则承担义务的费用
⬜ - 买方公司根据所述规则承担义务的费用。
⚫ - 根据所述规则,运输保险是可选的
- EXW (Ex Works)
- FCA(自由载体)
- FAS(船边自由活动)。
- FOB(船上交货)
- CFR(成本和运费)
- CIF(成本、保险和运费)。
- CPT (Carriage Paid to)
- CIP (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
- DAP (交货地点)
- DPU(在卸货地点交货)。
- DDP(已交税的交货)。
1.EXW (Ex Works)
Incoterms®规则中的第一条是独特的,有几个原因。它是电子规则组中唯一的规则,因为它是唯一使货物在自己的原产地交货的规则。它也是对销售方规定最小义务的规则,但主要侧重于规范购买方的义务。
工厂交货规则使销售方能够履行其义务,而不将货物装上由购买方负责的初始运输工具。不过,在EXW条款之后,可以起草一个标记为 "装载 "的特殊选项,这意味着销售公司同意将货物装载到初始运输工具上。
卖方的义务包括包装和标记货物,并向买方提供销售的收据证明。
为了从EXW规则中获益,我们建议购买方在租用运输车辆时确保包括装载,以避免不必要的事故。
EXW适用于初始和最终目的地之间的较短距离,货物以较小的货物或包裹运输方式处理。
EXW的主要属性:
- 交付地点:交付地点可以是销售方自己的场所,也可以是国际销售合同中指定的其他地点(如仓库、分销平台、工厂、仓库等)。
- 风险转移的地点:卖方自己的场所也是风险转移的发生点。
- 运输方式:收到货物后,购买方负责将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这一规则的运输可以是多式联运(海运、铁路、公路或空运)。
- 清关:在收到销售方的必要文件后,购买方负责办理出口和进口清关手续。如果交货路线经过多个国家,过境手续也由买方负责。
- 运输保险:由于整个货物运输及其风险和费用都由购买方承担,因此,由他们决定是否为其装载单位在运输过程中的风险/损坏投保。
EXW(出口工程)的最佳做法
我们对出厂(EXW)术语的拙见是,它更适合于国内贸易而不是国际贸易。它最常见的用途是用于快递员取货,在这种情况下,受雇的快递员负责从装货到运输和在目的地卸货的所有工作。
由于最大的责任在于购买方,我们建议任何同意EXW规则的人都要雇用一个可靠的 货运代理 来进行物流链中的一切,并尽量减少风险和进一步的成本。
2.FCA(自由承运人)
自由承运人 - FCA是Incoterms®三条规则中的第一条,也是这组规则中唯一提到多式联运的规则。
如果销售方和购买方同意按照这一规则解决他们的国际销售合同,销售方负责交付货物,直到物流链的主要运输阶段开始的地方。
与许多Incoterms®规则不同,FCA规则在决定指定交货地点时提供了更大的灵活性。卖方和买方当事人可以选择卖方的原产地(其场所,可以包括仓库、分销平台、工厂、仓库等)或指定的货物开始其主要旅程的地方(海港或内陆港口、航空货运站、铁路集装箱码头、货运代理仓库等)。
根据这一规则,买方有义务雇用承运人进行货物的主要运输并承担其费用和风险。
有了这一规则,也就明确了销售方是应该为出口货物办理清关手续并承担出口认证和文件费用的一方。
FCA的主要属性:
- 交付地点:如果约定的地点是原产地,销售方需将货物装上购买方租用的交通工具。如果约定的交货地点是另一个指定的地点,则销售方负责通过内陆运输装载和交付货物,使货物可由购买方雇用的承运人卸下并支付费用。
- 风险转移的地点:根据交货地点的不同,风险转移的地点可以是销售方自己的场所,也可以是货物从销售方的运输车辆上卸下的指定地点。
- 运输方式:FCA规则使双方都可以使用多式联运(海运、铁路、公路或空运)--无论是卖家的内陆运输还是买家的主要运输。
- 清关:与EXW规则不同的是,所有的清关程序都是由买方进行的,而根据FCA规则,卖方有义务办理出口清关手续。进口和转口清关是买方的责任。
- 运输保险:根据这一规则,买方承担最大部分的责任,但他们都没有义务购买运输保险。
FCA(自由载体)的最佳实践
不言而喻,但我们觉得有必要指出,买卖双方需要彻底讨论选择准确交货地点的问题。这对购买方尤其重要,因为这是风险转移的地方。
另一个值得注意的地方是,FCA规则适用于海运的集装箱货物运输或公路运输的卡车货物运输。
3.FAS (Free Alongside Ship)
F-规则组中的第二条规则是FAS规则--自由靠船规则--第一条旨在规范国际海上贸易交易的Incoterms®规则。
只要购买方在物流链的主要运输阶段租用船只进行货物交付,就可以使用这一规则。因此,FAS规则只能用于发生在海上或内陆水路的运输。
卖方的责任在此扩展到提供货物的岛屿运输,直到买方租用的船只接受货物的码头/停泊处,因此,它的名字是(靠岸的船)。卖方应在约定的日期和时间交付货物,并向买方提供证明交付的相关海运/港口文件。
根据买方的决定, 提货单,这是一份记录将上船运输的货物的收据,可以在销售方的协助下获得。
简而言之,销售方的义务包括包装、贴标签、获得出口许可、装货、将货物运输到相应的货物码头或终端,以及卸货。
FAS的关键属性:
- 交付地点:买方指定的货物码头或港口码头,在国际销售协议中规定的日期和时间,与买方租用的船只一起。
- 风险转移的地点:与交货地点相同 - 一旦货物从卖方的运输车辆上卸下,并将适当的文件交给买方的一方代表,就认为风险已经转移到买方。
- 运输方式:FAS规则仅在使用海上运输时使用(普通货船、多用途船、油轮、滚装船(运输车辆)、干散货船等)。
- 清关:根据FAS的规定,销售方有义务办理出口清关手续。进口清关和转移清关是买方的责任。
- 运输保险:与FCA规则一样,在FAS规则下,购买方获得运输保险符合其利益,但在实践中,任何一方都不被限制购买运输保险。
FAS(自由船)的最佳做法
由于货物就在买方租用的船只旁边交付,因此,在交付集装箱货物时,FAS规则并不是最适合的,因为运输集装箱只在指定的地方堆放和储存。
如果买家购买散装货物、车辆、重型机械、资本货物、大批量货物和其他类似包装的货物,建议使用FAS规则。
在选择这一规则时,购买方需要仔细观察,因为如果出现争议,"旁边 "条款可能包含几个灰色区域。
4.FOB(船上交货)
在FAS规则的基础上,FOB Incoterms®规则(船上交货)是F规则中的第三条也是最后一条。
这是另一项规范海上运输(海上和内河)的规则,与FAS规则相比,销售方多了一项义务,那就是在购买方租用的船只上装载待交付的货物。
通过这样做,销售方自己获得了提单,因此需要向购买公司提供提单,尽管运输工具是由后者租用的。
这种文件是应买方的要求而获得的,而卖方则需要协助他们的要求。但是,这项义务的费用和风险仍由买方承担。
因此,即使买方支付了将货物装到他们预订的船上的费用,这一阶段的风险仍由销售方承担。
FOB规则经常用于散货运输,并经常伴随着诸如 "STOWED "或 "STOWED and TRIMMED "的扩展,以表示货物已被适当地装上船,调平并固定。
FOB的主要属性:
- 交付地点:当货物在指定的码头或港口码头,在指定的日期和时间被运输并装上买方预订的船只后,即被认为是由卖方交付。
- 风险转移的地点:根据已签署的国际销售合同中的FOB规则,货物的风险在货物装船时从销售方转移到买方。
- 运输方式:FOB仅用于海上和内河运输(普通货船、多用途船、干散货船等)。
- 清关:与FAS规则相同 - 卖方负责办理出口清关手续。进口清关和转移清关则由买方负责。
- 运输保险:F-规则组的所有规则都没有强制要求买方和卖方对货物在交付和运输过程中的损坏和损失风险进行保险。
FOB(船上交货)的最佳做法
当你处理干货或散货,如谷物、木材、钢材、卷材、管道、重型设备,或用箱、袋、包、桶等包装的普通货物时,按FOB规则购买最合适。
与FAS规则一样,集装箱是由承运人或港口设施装上集装箱船的,所以这种类型的货物不适合用FOB规则。在F规则中,FCA规则是最适合监管集装箱货物运输的规则。
5.CFR(成本和运费)。
Incoterms®规则的C组在风险转移和货物交付方面遵守与E和F规则相同的做法。它们都发生在原产国。
不同的是销售方在主要运输方面的义务--根据C规则,销售方承担货物的主要运输费用。
其中第一条规则--CFR(成本加运费)规则--在国际销售合同中规定了货物的主要运输方式为海运时的方向。
卖方的责任包括包装和贴标签,将货物装入内陆运输,并将货物卸到本方事先预订的货船上。
当货物到达他们指定的港口时,购买方的义务重新开始。因此,他们需要从船上卸下货物,支付必要的港口费用,在进口海关清关,运输货物,并在最终目的地卸下货物。
也可以让销售方同意支付货物在目的港卸货的费用。这需要在销售合同中用CFR扩展名 "LANDED "明确表示。
CFR的关键属性:
- 交付地点:即使销售方承担主要的运输费用,直到目的地国的目的港,货物的交付地点被命名为货物在原籍国装上运输船的地点。
- 风险转移的地点:与交货地点相同 - 一旦货物被装上运输船,相关的风险就被视为转移。
- 运输方式:成本和运费规则仅用于通过海上运输(普通货船、多用途船、油轮、滚装船(运输车辆))的货物运输。 集装箱船诸如,干散货船等)。
- 清关:根据CFR规则,销售方有义务办理出口清关手续。进口清关和转移清关是买方的责任。
- 运输保险:根据CFR规则,很大一部分风险由买方承担,因此,由他们决定是否为他们的装载单位在运输过程中的损失或损坏投保。和以前的规则一样,CFR规则并不要求销售方和购买方都必须获得运输保险。
CFR(成本和运费)的最佳实践
同意根据CFR规则承担主要运输费用的销售方需要了解 "自由装卸时间 "和 "滞期费 "的概念。
自由装载/卸载时间是指船舶允许散装或零散货物在船上或从船上卸载的指定时间。如果违反了这一时间框架,可能需要向正在使用的码头管理方或船舶的承运人支付一笔叫做滞期费的费用。
另一方面,买方应注意,如果在特殊情况下(如恶劣的天气条件),货物必须转移到另一艘船上,那么转船的费用由他们负责。
最后,虽然集装箱货物可以使用成本和运费规则购买,但更合适的选择是使用CPT(运费支付给)规则。
6.CIF(成本、保险和运费)。
实际上,CIF Incoterms®规则(成本、保险和运费)施加了与CFR规则相同的义务,对销售方有一个额外的要求。这使得它成为本列表中第一个要求销售方在物流链的主要阶段获得货物运输保险的规则。
就像CFR规则一样,这个规则只适用于货物的海上运输(海上和内陆水路)。其他条件也是一样的--CIF规则要求销售方有义务为购买方承担运费,并确保货物被运输到最终的目的港。
在那里,如果双方在其国际销售合同中同意,货物可以从航运船上卸下,用 "LANDED "一词扩展CIF规则。
在这种规定下,卖方必须将提单随时提供给买方,因为后者在目的港拦截货物时需要这份文件。
提单还应该是可转让的,这意味着它必须提供买方甚至在货物到达最终港口之前(仍在运输途中)出售货物的能力。
CIF的关键属性:
- 交付地点:与CFR规则一样,货物一旦在原产国装上船,就被认为是交付了,即使销售方是承担主要运输及其保险费的所有费用的一方。
- 风险转移的地点:当货物被假定交付(装上运输船)时,风险也被转移。
- 运输方式:成本、保险和运费规则仅用于通过海上运输(普通货船、多用途船、油轮、滚装船(运输车辆)、集装箱船、干散货船等)的货物运输。
- 清关:根据CIF规则,销售方有义务办理出口清关手续。进口清关和转移清关是买方的责任。
- 运输保险:与以前的所有规则不同,CIF规则要求销售方选择全额保险,在货物运输过程中为其提供保险。该保险需要确保在货物发生损失或损坏时,至少向买方支付全价的110%。额外的10%的假设是,这是买方从投保货物中获得的最低利润。
CIF(成本、保险和运费)的最佳做法
卖方为货物运输支付的保险费通常是保险公司提供的基本选择,而这往往可能是不够的。因此,建议购买方讨论扩大保险范围。因此,额外的费用应该由买方来补偿。
与CFR规则一样,所有种类的货物都可以按照CIF规则进行运输。然而,由于货物的运输只通过海运或内河船进行,因此不建议使用集装箱货物的规则。在这种情况下,CPT规则是一个更好的选择,因为它在运输方式上提供了更多的自由。
7.CPT (Carriage Paid to)
根据CPT规则(运费付至),卖家和买家都可以同意,货物的目的地可以是从卖家处所到买家处所路线上的任何地方。
就像CIF和CFR规则一样,根据CPT规则,直到买方指定的货物目的地的整个运输是卖方的责任,卖方承担与此阶段有关的所有费用。同样,风险转移阶段也采取同样的方法
但是,与CIF和CFR规则只管理海上运输不同,在按照CPT规则租用运输时,可以使用所有的运输方式(铁路、公路、航空和海运)。另外,与以前的C规则不同,CPT规则允许销售方在他们希望的地方(海港、铁路终端、航空货运终端,或在他们自己的场所进行公路运输)将货物交付给运输公司。
作为负责主要运输的一方,如果使用海上运输,销售方有义务向购买方提供提单,如果租用其他运输方式,则提供运单。
CPT的关键属性:
- 交付地点:根据CPT规则,一旦销售方将货物交给他们预订并支付了费用的运输公司,就可以认为货物已经交付。
- 风险转移的地点:当货物被假定交付时,风险也被转移(从销售方转移到受雇承运人)。
- 运输方式CPT规则使双方都可以使用多式联运(海运、铁路、公路或空运)--无论是销售方雇用的承运人将货物运输到指定的目的地点,还是购买方雇用的运输工具将货物进一步运到买方的场所。
- 清关:由于风险的转移仍然发生在原产国,卖方负责办理出口清关手续。过境手续和进口清关的其余责任仍由买方承担。
- 运输保险:当涉及到选择货物运输保险时,无论是卖方还是买方的利益,CPT规则是没有约束力的。买方可以考虑选择保险,因为这个规则的风险转移通常发生在物流链的开始阶段。
CPT(付运费)的最佳做法
与CFR或CIF规则相比,CPT规则更适合于处理集装箱货物,因为它们只适合于货物的海上运输。如果货物需要在陆地上移动,CPT规则将允许地面运输,如铁路或公路车辆和航空车厢。
此外,这一规则对各种集装箱货物都很适用,无论是LCL(散货)货物还是FCL(满载)货物。
8.CIP (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
CIP规则(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基本上是CPT Incoterms®规则的一个保险延伸。买卖双方的所有义务和责任都与CPT规则下的相同,只是CIP规则规定销售方必须获得运输保险。
除了将货物从自己的场所运输到买方指定的目的地,根据CIP规则,销售方有义务为其运输合同所涉及的整个旅程安排运输保险。
这最后的C Incoterms®规则适用于所有的运输方式,对买方来说非常方便,因为他们有较少的成本将货物运输到他们想要的目的地,他们可以享受由卖方承保的保险政策所带来的保护。
使用CIP规则所带来的关于风险转移、交货地点和清关的其他义务与本组所有其他C规则相同。
CIP的关键属性:
- 交付地点:与CPT规则相同--货物一旦由销售方提供给他们所雇佣的运输公司,就被认为是交付。
- 风险转移的地点:货物的风险转移在货物交付完成的同时发生(当销售方将货物交给受雇承运人时)。
- 运输方式:构成多式联运模式的所有选择都可以通过CIP规则(铁路、公路、海运和空运)进行。例如,销售方可以雇用一个承运人,用卡车和轮船将货物运到目的地国家,而购买方将采用铁路车和货车将货物送到他们的仓库。
- 清关:与所有E、F和C类规则一样,CIP规则也要求销售方为出口货物办理所有清关手续,并将文件提供给购买方,以便他们能够支付过境手续(如果货物经过其他国家或经济区)和货物到达目的地国时的进口关税费用。
- 运输保险:的问题。 伦敦 保险协会在其协会货物条款(ICC)中指出,任何Incoterms®规则,加强货物销售的运输保险,需要从销售方选择一个运输保险,覆盖至少110%的价格由买方支付的货物销售。除CIF规则外,CIP规则是Incoterms®规则中第二个也是最后一个提供这种好处的规则。
CIP(运费和保险费)的最佳做法
CIP规则经常被使用,因为它为买方带来了灵活性和利益。它要求销售方为货物运输到买方指定的目的地投保。
在CIP规则下,所有的运输方式都可供双方使用,由于这个原因,鼓励运输集装箱货物而不是其他C规则。运输费用也由卖方结算。
9.DAP (交货地点)
D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的所有规则都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或不同种类的运输组合(多式联运)的货物销售的使用。它们也为销售方在货物交付的风险和费用方面承担最高责任。
DAP规则(交货地点)是这组规则中的第一条,主要是规范将货物交付到购买公司选择的目的地。这也是第一条允许在原产国以外交付货物的规则。
通过DAP规则,销售方还负责承担货物在主要运输的每个阶段的风险和费用。相比之下,《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E、F和C组的规则允许销售公司在其原产国交付货物并转移其风险。
根据DAP规则,唯一不要求销售方执行的运输阶段是最后的卸货程序。该规则允许卖方以完美的状态将货物运送到最终目的地点,并提供给买方。后一方可以在目的地港口/铁路仓库/航空站签订卸货合同,或者自己在自己的场所进行卸货。
DAP的关键属性:
- 交付地点:通常是目的地国家,在买方指定的交货地点。考虑到运输方式,这可以是一个主要的入境港口或码头,或购买方的场所。
- 风险转移的地点:与交货地点相同 - 风险由销售方在主要运输的整个过程中承担,并在指定的目的地,在货物从租用的运输工具上卸下之前转移给购买方。
- 运输方式:DAP规则使多式联运(公路、铁路、海运或空运)成为双方的选择--然而,雇用承运人进行从原产国到目的地国的主要运输是销售方的义务,他们承担这一部分的费用。
- 清关:根据这一规则,通常的做法是销售方负责办理出口清关手续,而购买方在适用时承担进口清关费用。
- 运输保险:在DAP规则下,很大一部分风险落在销售方身上,因此,由他们决定是否要为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损坏或损失投保。与大多数Incoterms®规则一样,DAP规则并不强制要求销售方或购买方获得运输保险。
DAP的最佳实践(在场所交付)
D-规则组对买方非常有利,因为这些规则提供了其他组的规则所缺乏的安全。根据DAP规则,销售方必须确保货物以完美的状态交付到目的地。
DAP规则主要适用于公路运输模式,当货物通过整车或分组卡车运送时,进口清关不是一个要求。
欧盟或南部非洲发展共同体等经济区的贸易商可以从这一规则中受益,因为货物的交付可以不经过海关清关。
10.DPU(在卸货地点交货)。
包括对买方的额外好处,DPU Incoterms®规则(Delivered at Place Unloaded)扩展了销售方的义务,要求他们在货物到达最终目的地后卸货。
同样,运输承运人是由卖方雇用的,他们承担与货物运输有关的所有费用和风险,直至买方指定的交货目的地。
DUP规则和DAP规则一样,可以使用所有的运输方式,因此,允许货物的交付远远超过目的地港口/码头。交付货物的选择既可以是海港或目的地国家的另一个码头,也可以是海关服务站、买方的仓库或储存中心,或者直接交付到门。
一旦卖方雇佣的承运人卸下货物,买方就可以继续进行物流链中的其他程序(进口清关、额外运输、储存等)。
DPU的关键属性:
- 交付地点:它可以是买方同意交付货物的任何地方--在目的地国家的入境海港或铁路/航空站,在海关部门的仓库,或在买方自己的场所。当货物从卖方负责的运输工具上卸下后,就被认为是交付了。
- 风险转移的地点:货物交付的风险由销售方承担,直到货物从主要运输阶段的最后一节车厢卸下。风险的转移与货物交付的时间同时发生。
- 运输方式:DPU规则允许参与国际销售合同的各方使用各种公路、铁路、海洋或航空运输(多式联运)。
- 清关:根据DPU规则,出口清关程序由销售方负责,进口清关程序仍然是购买方的责任,即使货物可以在销售方的费用下继续移动到该点。
- 运输保险:这条规则对运输保险也没有施加限制。为货物的交付获得运输保险的一方将是卖方,因为他们有义务承担整个货物运输的费用和风险。
DPU(卸货地点交货)的最佳做法
根据DPU Incoterms®规则,确保货物在完好的状态下交付和卸货是销售方的首要责任。
在这一点上。 国际货物销售合同 根据《货物销售法》的公约,在货物正常交付的意外情况下,可以为销售方提供一些救济。
11.DDP(已付关税的交付)。
最后一条Incoterms®规则是DDP(Delivered Duty Paid)规则--可以说,对买方来说是最方便的规则。
This rule bears all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other two D rules – obligating the seller to hire a carriage company that will deliver the goods to the destination designated, cover the costs and risks for the duration of the delivery journey, and ensure the goods are properly delivered to the point of destination.
此外,DDP规则还要求卖方承担出口和进口清关程序的费用,以及必要时的每一个过境程序。
它与DPU规则的另一个区别是,销售方不必与承运人签订在最终目的地卸货的合同,而DAP规则不是这样的。
根据DPU规则销售的货物可以通过任何运输方式交付,包括通过货运、铁路或公路运输的集装箱货物。
DDP的关键属性:
- 交付地点:与所有的D规则(DAP和DPU)一样,根据DPU规则运输的货物被交付到购买方在目的地国指定的目的地(在入境港口或码头或更远的地方,到一个指定的地方,可以是买方的仓库、工厂、存储仓库、分销平台等)。
- 风险转移的地点:DDP规则下的风险转移与所有其他Incoterms®一样,发生在交货地点。一旦货物到达买方在起草销售合同时选择的目的地(并提供给买方),风险就被视为从卖方转移到买方。
- 运输方式:DDP规则允许多式联运(铁路、公路、海运或空运)成为销售合同双方的可用选择。销售方承担货物初始、主要和最终运输的所有费用和风险,除非购买方有要求,他们将在货物到达目的港或码头后最终完成运输。
- 清关:这里是DDP规则的真正闪光点--出口清关程序、进口清关程序和任何可能的过境程序都由销售方承担。
- 运输保险:卖方和买方都不需要选择运输保险。然而,我们强烈建议卖方考虑购买运输保险,因为运送货物的所有风险完全由他们监督。
DDP(完税后交货)的最佳做法
如果说EXW(工厂交货)Incoterms®规则对销售方规定了最低限度的义务,并使购买方承担了国际货物商业销售的大部分风险和费用,那么DPU规则的执行情况正好相反。
销售方承担最大限度的责任,从货物的包装和标签、支付出口清关费用、将货物运送到主要承运人,到支付主要运输的费用和风险、将货物运送到最终目的地,以及支付进口清关费用。
总结
是时候总结一下我们在2023年关于Incoterms® 2020规则的广泛指南了。
本指南解释了这些规则在促进国际贸易领域销售方和购买方之间的合作方面是多么重要。它们规定了在物流链的每个阶段由谁来承担交付待售货物的费用和风险。
我们还看到,这11条规则主要是根据其允许使用的运输方式或货物的交付地点进行分类的。根据这些标准,Incoterms®规则允许使用多式联运(任何类型的海运、陆运或空运)或只允许使用海运和内河运输。另外,货物的交付地点将这些规则分为四个字母组--E组、F组、C组和D组。
总的来说,关于Incoterms®规则的一个关键的事情,对参与国际贸易领域的每个人来说都应该是非常清楚的。这些规则有助于规范参与国际销售合同的每一方的义务。它们并不构成整个合同,应起草其他协议以涵盖更多的责任和义务。
F.A.Q.
我是否需要使用最新版本的Incoterms®(2020)而不是以前的版本,如Incoterms® 2010?
不,你可以在国际销售合同中说明你想使用哪个版本的Incoterms®规则,以书面形式同意并说明将使用的版本的年份。
Incoterms®规则如何促进国际贸易?
大量的贸易合同都在使用Incoterms®规则,清楚地勾勒出哪一方(卖方或买方)在物流过程中所承担的诸多义务。值得一提的是,这些规则是可以协商的,所以各方可以在同意使用这些规则之前进行讨论。
在国际贸易中使用Incoterms® 2020规则有什么优势和劣势?
Incoterms® 2020规则对国际贸易来说是一笔惊人的财富,因为它能够将国际销售协议中的运输和物流的复杂过程标准化。它们易于理解,全球公认,并由国际商会(ICC)管理和更新。
它们的缺点包括为参与其中的一方带来更多的风险和成本,这可能会导致分歧的产生。甚至在选择过程中,买方和卖方也可能因为使用哪种规则而产生分歧,这取决于它给他们带来的好处。
在销售合同和销售收据中执行Incoterms®规则的公式是什么?
首先,应指出所选择的Incoterms®规则,然后是目的地的名称,术语 "Incoterms®",以及将使用的版本的年份。
比如说。DAP 鹿特丹港 Incoterms® 2020。
朱迪特 说
措辞精妙!
这对我很有用!
非常感谢!(评论原文为匈牙利语)